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自由的可貴~




2009年7月19日上午12:00公開累積瀏覽 5 0


話說早時要到法庭一走, 星期五當天都走了一徜, 還帶著亞仔,  等他感受一下, 要小心帶眼識人, 唔好以為同學和朋友一定是好人, 有時要付出好大的代價.....
其實今次已經是第四次到庭, 每次都懷著緊張的心情, 當事人是我夫家的一成員, 又知道平時的為人, 雖然到港幾個年頭, 廣東話都聽唔明, 他不壞在家是個好幫手, 當我第一時間知道事件時, 都不相信.
幾個月前, 早上因被亞媽罵了幾句, 走了出去, 放學冇回家, 亞媽只想可能一時之氣, 晚一點就回來.....打電話給了好多同學, 但都冇消息, 只知道他和一舊同學是好 FRIEND .....24 小時後報警....
報警后, 亞媽並冇放棄繼續四處找, 有可能都找......在第三日中午警局來電說找到了.......他去找舊同學  , 同學又帶了他認識另一朋友, 原來在朋友家過了夜, 亦都犯了法, 給舊同學拖了落水, 最終3人給警察拘捕. 亞媽在警局等通消, 因為在他區犯罪, 所以亞媽四處奔走......
從自己區, 到他區探望由東走到西, 像傻仔一樣, 四處走, 找到了, 才發現去了過堂, 過堂地方又唔認識, 好在還有學校個亞 sir 幫忙, 上庭班主任都有來, 因為每日 case 太多 Miss 又要趕回校上堂,都見唔到他......就這樣一次, 一次, 又一次過堂, 都3個多月, 因為冇錢只有用當值律師, 希望能保釋出來, 但每次過堂都失望而回.
每日亞媽以淚洗面, 工作已經唔可以放下, 因為事法初時公司都好好, 安排亞媽放大假啦, 病假啦! 但都唔可以太過份!
如果每次都靠當值律師係唔得, 因為他說冇做過..... 而家人都相信這一點.......所以亞媽四處找律師幫他.....終於找到一個大律師, 其實之前一d 都唔知係大律師, 收費一堂 50k, 大律師一看口供錄影帶和其他證人的口供 ,知道他冇犯案, 其實最終是有關人員給了自己的看法加於當事人中, 如果不是大律師以前都是有關人員, 他都冇禁容易回家, 法官說以後要帶眼識朋友, 唔想在法庭再看見他.
在法庭覊留室行出來, 他第一個擁抱是亞媽, 亞爸, 我個仔看見都眼淚汪汪呀!
我就通知家人準備碌柚葉啦!
雖然是自由了, 但一次唔返屋企訓就倍了3個月覊留, 代價是否太大啦!
所以要對時下的年青人說, 從新認識自己的朋友, 如果有朋友的家可以容納你住, 但他家人又唔叫你回家, 請小心這朋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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